兒童用藥的年齡限制與劑量調整原則主要依據兒童不同年齡階段的生理發育差異,並考慮藥物的安全性與療效,具體原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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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許多兒童用藥會有明確的年齡限制,例如某些退燒藥規定3歲以下需醫師指示使用,或6個月至12歲適用等,但這些限制並非絕對禁止,醫師可根據病童狀況判斷是否使用。兒童並非成人的縮小版,不能隨意使用成人藥品,必須依照兒童專用劑型與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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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量調整原則:
- 兒童身體器官尚未完全發育,藥物在體內的吸收、分佈、代謝與排除(藥動學)與成人不同,且藥效學反應也有差異,因此劑量不能簡單按體重比例縮放成人劑量。
- 劑量需依據兒童的年齡、體重、身體表面積及器官功能狀況調整,並隨生長發育持續調整,以維持適當的全身性藥物暴露量。
- 用藥時應評估藥物的利弊,確保療效大於風險,並密切監測不良反應。
- 家長不應自行調整劑量或停藥,尤其是抗生素類藥物,應遵醫囑完成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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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安全建議:
- 領藥時需核對藥品資訊,使用正確給藥方式。
- 注意特定疾病或體質(如苯酮尿症、阿斯匹林過敏)對藥物的禁忌。
- 兒童用藥需依醫師指示,避免自行購買或使用成人藥品。
所以,兒童用藥的年齡限制是基於安全性考量,但醫師可依病情靈活調整;劑量調整需考慮兒童生理發育差異,不能簡單按成人劑量縮放,並應持續監測療效與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