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幼幼班與3歲小班的師生比例差異主要在於幼幼班師生比為1:8,小班師生比為1:15。 也就是說,2歲幼幼班一位老師最多照顧8位幼兒,3歲小班一位老師最多照顧15位幼兒。
具體規定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2歲幼兒班級人數上限為16人,需配備2名教保人員(師生比1:8);3歲以上幼兒班級人數上限為30人,需配備2名教保人員(師生比1:15)。
照顧差異方面:
- 2歲幼幼班的幼兒因年齡較小,發展尚未成熟,對照顧需求較高,師生比低有助於提供更細緻的照顧與安全保障。
- 3歲小班幼兒手部精細動作及認知能力較成熟,能理解簡單指令與團體規範,較能適應較高的師生比與團體生活。
- 若招生不足,可能出現「半班一師」現象(例如2歲班只收8人配1名教保員),幼教工會認為此種配置影響照顧品質,建議修法明定每班至少2名教保人員。
所以,2歲幼幼班因幼兒年齡小,師生比較低(1:8),照顧較為密集;3歲小班因幼兒發展較成熟,師生比較高(1:15),照顧方式較偏向促進社交與團體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