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業者的處罰措施通常包括罰鍰、歇業命令及廢止登記等,並會依違規次數與違規品項數量加重罰鍰金額。後續則會要求業者改善,並可能採取更嚴厲的行政處分。
具體而言,依據臺北市相關法規,違規業者第一次違規可處6萬元至12萬元罰鍰,每增加一品項加罰1萬元;第二次違規罰鍰提高至8萬元至18萬元,每增加一品項加罰2萬元。若違規行為持續發生,主管機關得命令業者歇業,並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登記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
此外,針對更嚴重或多次違規,罰鍰金額會逐次提高,例如第三次違規可處50萬元至90萬元罰鍰,每增加一件加罰5萬元,第八次違規則可處230萬元至320萬元罰鍰,每增加一件加罰21萬元。
後續改善要求方面,主管機關會督促業者提升法規遵循品質,並針對問題嚴重的領域集中資源進行監督,以達到有效嚇阻的效果。這包括策略性監理和執法行動,確保業者落實改善措施,避免再次違規。
所以,違規業者面臨的處罰措施從罰鍰到歇業、廢止登記不等,且罰鍰金額會隨違規次數及嚴重程度遞增。主管機關同時會要求業者進行改善,並透過有效監督與執法確保法規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