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的監管與信託保障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監管機制

  1. 許可制管理:電子支付機構被視為金融特許行業,必須取得主管機關的許可才能營運。
  2. 支付款項安全確保:電子支付機構必須實施支付款項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資金安全。
  3. 使用者身份確認:建立嚴格的使用者身份驗證機制,以防止詐欺及洗錢行為。
  4. 防制洗錢措施:落實反洗錢相關規定,防止非法資金流通。
  5. 資訊系統安全控管:電子支付機構需建立完善的資訊系統安全管理,包含對雲端服務業者的監督,並可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查核,確保系統與資料安全。
  6. 內部控制與稽核:要求電子支付機構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並接受會計師查核及金融檢查。
  7. 風險控管:包括限制電子支付機構收受款項總餘額與其資本額的倍數、累積虧損超過一定比例的因應措施及退場機制。

信託保障機制

  1. 款項信託或履約保證:電子支付機構對於儲值款及代理收付款項,必須全部交付信託或取得銀行十足的履約保證,以保障交易款項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
  2. 清償基金設置:為避免電子支付機構未交付信託或履約保證而損及消費者權益,規定電子支付機構應提撥資金設置清償基金,作為消費者保障的後盾。
  3. 專用存款帳戶管理:由銀行協助管理專用存款帳戶,確保儲值款項的安全與專款專用。
  4. 資料保護:電子支付機構傳輸及儲存客戶資料至雲端服務業者時,必須採取加密或代碼化等有效保護措施,並訂定妥適的加密金鑰管理機制,確保客戶資料安全。

這些監管與信託保障機制共同構成了電子支付產業的安全防護網,確保消費者資金安全與交易信賴,並促進電子支付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