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調漲的正當程序主要包括房東需依租賃契約約定或法律規定,先向房客說明調漲理由與幅度,並與房客協商取得同意,若無法達成共識,房東可依法向法院申請調整租金。雙方在協商過程中均享有誠信協商的義務,房東不得單方面強制調漲,房客則有權拒絕不合理的調漲要求。

具體來說:

  1. 依契約約定調漲
    若租賃契約中已有明確租金調整條款(如依物價指數調整),房東必須依約定程序執行調漲。

  2. 無約定時的協商義務
    若契約未約定調漲條件,房東應先與房客協商,說明調漲原因(如修繕費用、地價房價上漲等),並取得房客同意。協商應本於誠信原則,合理考量房客負擔能力。

  3. 不定期租約的限制
    不定期租約中,房東不得單方面調漲租金,必須先協商並取得房客同意,若協商不成,房東可依民法第442條向法院申請調整租金,法院會綜合市場行情、房屋狀況等因素判定。

  4. 法院調整租金
    法院可基於物價指數漲幅、地價房價變動或其他衡平事由(如房屋部分滅失)調整租金,保障雙方權益,防止惡意漲租。

  5. 雙方權利義務

    • 房東有權依約定或法律程序調整租金,但不得違法單方面調漲。
    • 房東應提供調漲理由及合理幅度,並給予房客充分考慮時間。
    • 房客有權拒絕不合理調漲,並可請求法院調解或裁定。
    • 雙方應保持理性溝通,避免糾紛。

所以,租金調漲必須遵循契約約定或法律程序,強調協商同意與誠信原則,保障雙方權益,避免單方面強制調漲造成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