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乘玩具與滑板車的安全設計要點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穩定性設計

  • 滑板車的輪徑應大於120毫米,以減少在小石子或類似物體上行駛時跌倒的風險。
  • 滑板車經過50公斤載重測試後,不應傾倒。
  • 騎乘玩具若以雙腳穩定,座椅高度應距離地面27公分以上;若雙腳無法穩定(例如側邊被包圍的騎乘玩具汽車),其側向及前後穩定性必須確保不傾倒。

2. 防夾傷與防戳傷設計

  • 把手或管柱應設有端部保護裝置,避免突出物造成兒童皮膚戳傷或跌倒撞擊。通常使用彈性材料的磨圓握把或柱塞保護,並於端部封閉。

3. 煞車與警告標示

  • 具輪轉的騎乘玩具(如滑板車)須具備煞車功能,但直接傳動系統的玩具除外。
  • 無煞車器材的騎乘玩具必須有明顯警告標示:「警告:本玩具無剎車功能。」
  • 電力驅動騎乘玩具的包裝及使用說明書上須有警告標示:「應穿戴防護裝備,不得於交通道路上使用。」

4. 材料與結構安全

  • 玩具結構須能承受一定載重量,確保穩定性與耐用性。
  • 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並需符合耐燃性要求。
  • 材料中重金屬含量須符合安全標準。

5. 使用者防護建議

  • 兒童應穿戴防護裝備(如安全帽、護膝、護肘)及合適衣物,避免過長或寬鬆衣物被夾陷。

6. 車體尺寸與功能設計(針對動力滑板車)

  • 車體寬度不可超過70公分,以確保在人行道上安全共用空間。
  • 車體應具備堅固剛性骨架、小型輪胎、煞車器、警音器、前照燈及尾燈等安全配備。

綜合上述,騎乘玩具與滑板車的安全設計重點在於確保結構穩定、防止夾傷、具備有效煞車系統、明確警告標示,以及鼓勵使用者配戴防護裝備,並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如CNS 4797系列)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