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滑步車的安全標準與檢驗規定主要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負責制定與執行,重點如下:

  • 滑步車屬於「騎乘玩具」類別,必須符合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及其系列標準,涵蓋物理性(如尖端危害、邊緣安全、穩定性、超載要求)、電驅動性及化學性(重金屬含量、塑化劑含量等)檢測。

  • 市售滑步車必須完成商品檢驗程序,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及清楚的「中文標示」,標示內容需包含適用年齡、乘載重量等資訊,方便家長選擇適合兒童的產品。

  • 政府會定期進行市場抽檢,檢驗滑步車的品質項目是否符合標準,並查核標示是否合規。近期檢驗結果顯示大部分產品品質符合標準,但仍有部分產品中文標示及檢驗標識不符規定。

  • 使用安全建議:家長應依說明書正確組裝滑步車,確保鎖定裝置咬合良好,並讓兒童穿戴頭盔、手套、護膝及護肘等防護裝備,避免在道路或公路上騎乘,應選擇安全場所並有成人陪同。

  • 兒童自行車(座墊高度435 mm以上)另有專門的國家標準CNS 14976,與滑步車標準有所區別,但同樣強調安全維護。

總結來說,政府透過國家標準制定、商品檢驗及市場監督,確保滑步車的物理安全與化學安全,並強調正確使用與防護措施,保障兒童騎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