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政府相關規範,護嬰比1:5是符合規定的標準。具體來說:

  • 《護理機構設置標準表》規定,新生兒照顧人員必須符合1位嬰兒照護人員照顧5個嬰兒床的比例,也就是1:5的護嬰比。

  • 產後護理之家及月子中心的護理人員與寶寶的照護比例,政府要求必須低於或等於1:5,以確保專業護理人員能提供細緻的照顧。

  • 此外,托嬰中心的師生比也多採用1:5的標準,但會建議班群人數不要過多,以避免安全和衛生問題。

因此,1:5的護嬰比是政府規範中明訂的標準,符合此比例即符合政府要求。但實務上仍需注意人員配置的穩定性與照護品質,避免因人力不足而影響嬰兒安全與照顧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