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小孩名字(尤其是姓氏)更改的程序與注意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改名改姓的基本規定
- 未成年子女改名改姓須經父母雙方同意,成年子女(滿18歲)可自行決定改名改姓。法律並未明訂未成年改姓的年齡限制,但必須有父母雙方同意的書面約定。
- 未成年子女改姓通常限制改姓次數為一次,成年後子女可自行改姓一次。
2. 改名改姓的申請程序
- 父母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由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改名登記。部分地區提供線上申辦服務,申請人須為在臺有戶籍的國人。
- 若父母一方不同意,可向法院提出「變更子女姓氏」的訴訟。法院會以「子女最佳利益」為考量,審酌親子關係、扶養狀況等因素,判斷是否准許改姓。
- 法院裁定同意後,申請人可持法院裁定書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改姓登記。
3. 申請時需準備的文件
- 未成年子女的國民身分證(未領證者以戶口名簿代替)、1吋彩色大頭照1張、戶口名簿。
- 申請人的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
- 若經法院裁定,需攜帶法院裁定證明。
- 辦理身分證換發規費約50元,戶口名簿換發30元。
4. 注意事項
- 改名改姓涉及家庭情感與子女身心發展,建議在決定前充分溝通,避免紛爭。
- 離婚夫妻若欲為子女改姓,應盡量透過書面協議達成共識,避免訴訟程序。
- 申請時務必攜帶完整文件及費用,以免白跑一趟。
以上為法律上小孩名字更改的主要程序與注意事項,依據父母同意與否,程序有所不同,且法院會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