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首款非處方避孕藥Opill於2023年由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核准,未來可在藥局、超市及線上購買,這大幅擴大了女性取得避孕藥的管道。

與此同時,台灣的法規仍將避孕藥(包括事前避孕藥與事後避孕藥)列為處方藥,必須憑醫師處方箋才能購買。若藥局未依規定,無醫師處方而販售避孕藥,將依《藥事法》第50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最高可達200萬元的罰鍰。

台灣食藥署表示,未來若有藥商申請避孕藥的查驗登記,會依台灣的實際經驗與國情審酌,不一定會跟進美國核准非處方用藥的做法。醫師也提醒,服用避孕藥前仍應諮詢專業醫療意見,了解成分及副作用,避免盲目自行購買使用。

項目 美國(FDA核准) 台灣(食藥署規定)
避孕藥取得方式 非處方藥,可藥局、超市、線上購買 處方藥,需醫師處方箋
法規依據 FDA核准非處方避孕藥Opill 藥事法第50條第1項
違規處罰 無特別罰則(合法非處方) 藥局違法販售最高罰200萬元
醫療建議 建議服用前諮詢醫師 必須醫師處方,強調專業諮詢

總結來說,美國首款非處方避孕藥的核准,代表女性取得避孕藥更為便利;而台灣目前仍維持避孕藥為處方藥的嚴格管理,強調醫師專業指導與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