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台灣的規定,事前避孕藥(口服避孕藥)仍屬於處方藥,必須持有醫師開立的處方箋才能購買。藥局若未依規定要求處方箋而販售事前避孕藥,可能違法,最高可罰200萬元新台幣。

至於事後避孕藥,目前在台灣也屬於處方藥,必須持處方箋購買,但衛福部食藥署已計畫將事後避孕藥放寬為「指示用藥」,最快可能在明年(2026年)於藥局無需處方即可購買,但仍有嚴格限制條件,包括購買者需年滿17歲、藥物不可打廣告、一次只能購買單一用量,且藥品需放置於櫃台內由藥師協助銷售。

簡單整理如下:

避孕藥類型 台灣現行規定 未來趨勢
事前避孕藥 必須醫師處方箋購買,藥局違法販售最高罰200萬 尚無放寬消息,仍需處方箋
事後避孕藥 必須醫師處方箋購買 預計明年放寬為指示用藥,無需處方箋但有購買限制

因此,目前在台灣購買事前避孕藥仍需醫師處方箋,而事後避孕藥則有望在不久的將來放寬購買限制,但仍需遵守相關規定。

此外,有使用者反映在藥局購買事前避孕藥時,店員會強調需處方箋且不開發票,這是因為避孕藥屬處方藥的法規要求,但實際執行上可能有藥局操作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