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現行法規,兒童乘車安全的法律責任與罰則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兒童乘車安全座椅的使用規定
- 年齡0至2歲的幼童必須使用後向安全座椅,且座椅必須安裝於車輛後座,避免前座安全氣囊對兒童造成危險。
- 年齡2歲以上至4歲以下的兒童,必須使用幼童用安全座椅,且同樣安裝於後座。
- 4歲以上至12歲的兒童雖無強制要求使用安全座椅,但建議使用增高墊或成長型安全座椅以提升安全性。
-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9條第1項第4款及《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相關規定,兒童不得乘坐汽車前座,必須坐於後座。
2. 法律責任與罰則
- 若未依規定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駕駛人將面臨罰款。自2016年起,未讓幼童使用安全座椅的罰款提高至新台幣1500元至3000元不等。
- 此罰則是為了強化兒童乘車安全,避免因未使用安全座椅而導致嚴重傷害或死亡的風險。
- 研究顯示,正確使用安全座椅可降低兒童車禍傷亡率超過七成,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兒童死亡率是使用者的八倍以上,因此法律嚴格規範並加重罰則。
3. 其他注意事項
- 兒童定義為12歲以下孩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條規定。
- 駕駛人有責任確保兒童乘車時符合安全座椅使用規定,違規將依法處罰。
總結: 台灣法律明確規定0-4歲兒童必須使用適合的安全座椅並坐於後座,違規者將被處以1500至3000元罰款。此規定旨在保障兒童乘車安全,減少交通事故中兒童的傷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