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教修法後,在家自學申請的概況與優勢如下:
申請概況
- 2025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正式為學生在家自學提供法源依據,家長可提出實驗教育計劃申請,讓孩子在家自學成為合法選項。
- 教育部統計,103學年度已有2,548名中小學學生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高中階段則有212人申請,顯示自學需求逐年增加。
- 114學年度各地學校及教育局也積極辦理非學校型態教育(自學方案)說明會,協助家長了解申請流程與撰寫計劃書,強化申請的制度化與透明度。
優勢
- 合法性提升:修法後,家長可依法提出實驗教育計劃,讓孩子在家自學有明確的法律保障,避免過去因缺乏法源依據而面臨的困難。
- 教育選擇權擴大:修法強調教育選擇權是基本人權,政府從「人民有義務去讀政府辦的學校」轉變為「政府有義務保障多元教育選擇」,尊重家庭教育自主性。
- 政府補助納入:此次修法首次將國中小學自學納入政府補助範圍,與高中職實驗教育學生享有的補助待遇相當,減輕家長經濟負擔,促進教育公平。
- 多元教育模式支持: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包含個人、團體、機構三種方式,家長可依孩子需求設計適合的學習計劃,促進孩子個別化發展。
- 申請流程明確:各地教育單位提供撰寫說明會與實施流程指引,協助家長順利完成申請,提升自學方案的可行性與成功率。
總結來說,12年國教修法後,在家自學不僅獲得法律保障,還享有政府補助與完善的申請輔導,成為家長與學生多元教育選擇的重要途徑,促進教育自由與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