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相關問題問答集》的重點整理;若你要的是特定題號的原文答案,我也可以再幫你逐題整理。此津貼是政府為補足農保欠缺老年給付而編列預算發給,目的在照顧老年農民生活。

  • 請領基本條件

    • 一般而言,須為年滿 65 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農保或漁會會員等相關資格條件。
    • 依現行條例精神,請領時仍須具備相關保險資格,且符合年資與居住等規定。
  • 農保年資的規定

    • 103 年 7 月 17 日以前已領取者,不受修法影響。
    • 103 年 7 月 17 日以前已加保且持續加保者,65 歲時若農保年資滿 6 個月未滿 15 年,且符合條件者,先領半額津貼 4,055 元;年資達 15 年後改發全額 8,110 元。
    • 103 年 7 月 18 日以後,農保被保險人的加保年資須達 15 年且符合條件,才發給全額老農津貼 8,110 元。
  • 津貼金額

    • 法規第 4 條規定,津貼自101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每月新臺幣 7,000 元,並發放至本人死亡當月止;之後每四年依 CPI 成長率調整。
    • 農業部問答集所引述的修法後實務金額,103 年修法後為8,110 元;另有資料顯示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依 CPI 調整為7,256 元,顯示金額會依法定調整機制變動。
  • 年資計算方式

    • 現行規定下,請領老農津貼所需的15 年農保年資是採合併計算。
  • 重新申請

    • 若曾停止領取,重新申請時仍須是農保被保險人並符合各項請領資格;經重新審查符合後,自重新申請日當月起發給。
  • 與其他給付的關係

    • 問答資料指出,老農津貼與政府發放的某些生活補助或津貼,原則上僅得擇一領取。
    • 漁會甲類會員、已領勞保老年給付者等,需符合條例所列特殊條件才可能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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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A 版條列
  • 考試重點版
  • 申請資格檢核清單
  • 最新金額與條件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