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全民健康保險相關計畫(如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及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中,醫師資格需具備特定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如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預立醫療決策宣導、醫師意見書課程等),而收案限制主要為每名醫師上限200案(居家失能方案)或更高支付上限(如家庭醫師計畫每醫師1,080-1,180名,診所總上限1,200-1,800名,視評核表現而定)。
醫師資格要求
- 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訪視醫師須具專科醫師資格,但經保險人審酌後可放寬;主治醫師需評估收案條件並開立申請書、擬訂計畫。
- 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醫師需完成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Level 1長照學習平台)、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資格(4小時課程)、醫師意見書及平台課程(4小時),並於照顧服務管理平台建立帳號;每6個月重新開立醫師意見書(1年上限2次)。
-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醫師需具P4P參與資格(如DM/CKD/DKD方案),並接受特定教育訓練(如DM 8小時、CKD 6小時);中斷1年以上再參加需視收案病人類型補訓。
收案限制與上限
- 每名醫師個案上限:
計畫類型 上限細節 居家失能家庭醫師方案 200案(結案後可補新案)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 支付上限1,080名(評核≥90%為1,180名);加收三高病人上限200名/醫師 - 診所/醫療群總上限:家庭醫師計畫每診所1,200名(特優級加收100名,6醫師總計可達1,800名);醫師離職時移轉會員給同診所其他合格醫師。
- 其他限制:
- 收案對象須住家居住、經醫師評估有醫療需求且外出不便(如重度居家醫療:清醒時50%以上活動限床椅;呼吸器依賴≥21天;安寧末期病人)。
- 給付不重複:同一對象其他計畫結案後方可收案,每6個月重新評估醫師意見書。
- 特約單位依個案意願、醫師熟悉度、專科指派,並原則同一醫師長期追蹤。
這些規定來自健保署及相關單位文件,實際操作依最新公告調整;若需特定計畫細節,建議查詢健保署官網或特約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