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目擊者的反應常受「旁觀者效應」影響,導致多數人選擇不出手干預,這與個人責任感被群體稀釋有關,進而引發公民責任的討論。旁觀者效應指的是當多人在場時,個人因認為他人會介入而減少自身行動意願,這在台北車站性侵案中表現明顯,許多目擊者雖錄影卻未即時阻止犯罪。
目擊者不作為的原因包括誤判情況(如誤以為是情侶互動)、害怕介入帶來麻煩、事不關己的冷漠心態等。這反映出社會公民教育與法律保障不足,缺乏對於出手相救的信任與支持,導致冷漠成為現實。
在公共場所的急救行為中,法律如「好人法」可保障施救者免於法律責任,鼓勵民眾積極介入救援。此外,普及急救知識(如CPR與AED使用)能提升民眾的自救互救能力,減少因不知如何施救而選擇旁觀的情況。
公民責任的核心在於提升社會整體的安全意識與互助精神,透過教育、法律保障及社會氛圍的營造,鼓勵目擊者在公共場所遇到緊急事件時,能勇於出手協助,避免旁觀者效應造成的冷漠與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