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教育局對幼兒園虐童事件採取嚴厲的處罰與行政措施,包括對涉案教保員及園方負責人罰款、停職及禁止任職等行動。具體措施如下:
- 罰款金額:針對虐童事件,教育局對涉案人員及園方共裁罰約97萬3500元新台幣,另有案件中對教保員罰鍰12萬元至60萬元不等。
- 禁止任職期限:涉案的助理教保員被禁止任職2年,嚴重案件中甚至終身不得聘任為教保服務人員。
- 停職調查:接獲通報後,教育局會立即命令涉案人員停職,並展開調查,包括調閱監視器畫面,清查數百小時影像以確認事實。
- 家長通知與訪談:教育局會通知疑似受害幼兒家長,協助確認受害情況,尊重家長意願是否接受訪談。
- 幼兒輔導支持:針對受害幼兒,教育局提供輔導支持方案,保障幼兒身心健康。
- 法人更換:嚴重違法案件中,幼兒園承接法人會被更換,違法教保人員必須離園。
- 監管強化:教育局強調對幼兒園不當對待事件零容忍,積極落實監管,防止類似事件再發。
此外,虐童事件多發生在監視器死角,教育局調查時會特別注意這些盲點,並從嚴處理。整體而言,教育局以罰款、停職、禁止任職、法人更換及輔導支持等多管齊下的行政措施,嚴格回應幼兒園虐童事件,保障幼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