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回收的法律規定與罰則主要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並由地方環保局具體執行。以下是詳細說明:
行動電源回收的法律規定
- 行動電源屬於含有鋰離子或鋰聚合物電池的廢乾電池類電子廢棄物,必須妥善分類並單獨回收,不能隨意丟棄於一般垃圾中,以避免火災或爆炸風險。
- 正確的回收方式包括:
- 交給清潔隊的循線回收車。
- 送至便利商店(如7-11、全家)、超市、量販店或無線通信器材零售業等設置的回收點。
- 行動電源若出現膨脹、過熱、龜裂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進行回收,不可繼續使用或隨意丟棄。
罰則規定
-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若未依規定妥善回收行動電源,可能面臨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的罰鍰。
- 新北市環保局特別提醒,未分開單獨回收行動電源者,最高可罰6,000元。
- 罰則主要是為了防止因不當丟棄造成火災或爆炸等安全事故。
相關注意事項
- 行動電源因含有易燃易爆的鋰電池,若隨意丟棄於垃圾車,可能因擠壓或摩擦引發火災,危及清潔隊員及公共安全。
- 各地環保局及電力公司網站均有相關回收指引,民眾應依照指示妥善處理。
總結來說,行動電源必須單獨分類並交由指定回收管道處理,違規丟棄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最高6,000元罰鍰,以保障環境與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