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月子費用的支付責任在台灣並無法律明確規定,通常依家庭習俗、經濟狀況及雙方協議而定,婆家與娘家的責任分配也因家庭文化和個別情況而異。

根據現有資訊,主要情況如下:

  • 習俗上有兩種說法:有些地方認為坐月子費用應由娘家負擔,因為是女方的身體調養;也有說法是由婆家負擔,因為孩子通常跟父姓,且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一部分。

  • 現代實務多由夫妻共同承擔:不少家庭會由夫妻雙方依經濟能力分擔月子中心費用,甚至有丈夫提出AA制(各付一半)的情況,但這常引發妻子不滿,因為生產和坐月子主要是妻子身體的恢復過程。

  • 法律觀點:根據民法家庭生活費用的規定,夫妻應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動分擔家庭生活費用,其中包含醫療及看護費用。生產及月子中心費用屬於必要的醫療及恢復費用,理應算入家庭生活費用,由夫妻共同負擔。

  • 婆家與娘家角色:部分婆家會主動出資或補貼月子費用,但也有婆家不願負擔,娘家是否出錢則視雙方協議及家庭關係而定。有些家庭會由娘家提供部分支援,尤其是傳統觀念較重的地區。

  • 建議:為避免爭議,夫妻應在懷孕期間就月子費用及負擔方式進行溝通和規劃,並做好存錢計畫,減少雙方家庭的經濟壓力。

所以,坐月子費用通常由夫妻共同承擔,婆家或娘家是否出錢則視家庭習俗及協議而定,沒有固定標準。若雙方家庭有能力且願意幫忙,則可視為額外補貼。最重要的是夫妻間的溝通與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