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條款」是指台灣於2025年7月通過的刑法第286條修正案,主要針對未滿7歲兒童遭受虐待致死的案件,明確加重刑責,最高可判處死刑。此條款的立法背景源自社會對兒童虐待案件的高度關注與憤怒,尤其是北市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致死案,成為推動修法的直接導火線。

立法內容包括:

  • 加重刑度:對於7歲以下兒童被虐殺,刑罰從原本的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提升至最重可判死刑。
  • 明確凌虐定義:凌虐不僅限於身體傷害,也包含精神凌辱、強暴、脅迫及其他違反人道的積極或消極行為,如不給予醫療、食物等。
  • 分級處罰:根據受害兒童年齡、犯罪動機(如是否營利)及傷害程度,刑法條文做出更細緻的分級規定。

立法過程中,儘管朝野對技術性條文有不同意見,但在保護兒童的社會共識下,最終達成共識並完成修法。此修法不僅是法律上的改變,更象徵台灣社會對兒童人權與保護的重視提升,強調對虐童行為零容忍,並賦予司法更大懲罰空間。

所以,「剴剴條款」是針對兒童虐待致死案件的刑法加重修正,立法背景是社會對嚴重兒虐案件的強烈反應,內容則涵蓋刑罰加重與凌虐行為的明確定義,旨在強化兒童保護與司法懲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