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骨盆矯正在自然產與剖腹產之間有明顯的差異,主要體現在開始矯正的時機與身體恢復狀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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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產的骨盆矯正:由於自然產過程中骨盆韌帶與關節會因分娩而鬆弛,產後骨盆處於較可塑的狀態,建議在產後約2~6週,當惡露減少且身體狀態穩定後,即可開始進行輕度的骨盆運動與矯正訓練。這段時間進行矯正效果較佳,有助於骨盆回復穩定與對稱,減少未來不適與第二胎生產困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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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的骨盆矯正:剖腹產因為有手術傷口,需等待傷口癒合更穩定,通常建議在產後6~8週之後,經醫師或物理治療師評估後再開始進行骨盆矯正。剖腹產的恢復期較長,且疼痛主要來自手術傷口,骨盆的矯正時機相對較晚。
此外,自然產因為經歷陰道擴張,盆底肌肉與韌帶的損傷較明顯,可能導致盆底功能異常的機率較高,因此骨盆矯正與盆底肌肉訓練更為重要。
所以,自然產媽媽可較早開始骨盆矯正(約2~6週),而剖腹產媽媽則需等待傷口癒合後(約6~8週)再開始。兩者皆需透過適當的骨盆核心肌群鍛鍊,幫助骨盆恢復正常位置,減少腰背不適與身體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