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兆初期的陣痛頻率與醫院收治標準主要依據陣痛的規律性、頻率及持續時間來判斷,並依此決定何時應該前往醫院待產。
產兆初期陣痛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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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陣痛特徵:
- 真正的產兆陣痛會「持續且規律」發生,與假性陣痛(不規則且疼痛較輕)不同。
- 陣痛起初可能每15至30分鐘一次,每次持續15至30秒,隨著產程進展,陣痛會越來越密集且強度增加。
- 初產婦的陣痛頻率通常從每10分鐘2至3次開始,逐漸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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陣痛頻率隨產程進展:
- 初產婦:當陣痛頻率達到每3至5分鐘一次,且持續30分鐘至1小時時,表示進入活躍產程。
- 經產婦:陣痛頻率達每5分鐘一次即可考慮前往醫院。
- 臺中榮總醫院建議初產婦3-5分鐘陣痛一次,第二胎5-10分鐘一次,第三胎或曾急產者10分鐘一次即可就醫。
醫院收治標準
- 破水:無論是否有陣痛,破水後應立即就醫,以防臍帶脫垂或感染。
- 規則陣痛:
- 初產婦:當陣痛每3至5分鐘一次,且持續30分鐘以上,應前往醫院待產。
- 經產婦:陣痛每5至10分鐘一次即可就醫。
- 若合併有落紅(見紅)情況,亦應儘速就醫。
- 落紅:若出現暗褐色落紅,通常一週內會生產,可觀察;若鮮紅且量多,應立即就醫。
總結
產婦類型 | 陣痛頻率 | 持續時間 | 就醫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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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產婦 | 3-5分鐘一次 | 持續30分鐘以上 | 立即前往醫院待產 |
經產婦 | 5-10分鐘一次 | 持續30分鐘以上 | 立即前往醫院待產 |
破水 | 不論陣痛頻率 | 立即就醫 | 立即前往醫院 |
落紅(鮮紅且量多) | — | — | 立即就醫 |
以上標準可作為孕婦判斷產兆及何時前往醫院的依據,若有任何異常或不確定情況,建議儘速諮詢醫療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