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求幼兒園轉銜與安置流程主要包括鑑定、申請、評估、安置及後續支持等階段,目的是確保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幼兒能順利從家庭或早期療育階段,轉銜到適合的幼兒園或小學,並獲得適切的教育服務。以下為流程重點整理:
1. 鑑定申請
- 家長需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鑑定,確認幼兒是否有特殊教育需求,並取得身心障礙證明或發展遲緩診斷證明。
- 未入園新個案通常需於每年四月底前向所屬學區國小提出申請。
2. 轉銜會議與計畫訂定
- 學生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需召開轉銜會議,討論生涯轉銜計畫,並依個案需求建議教育輔助器材及支持服務。
- 會議決議內容需填寫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包括學生基本資料、能力分析、學習紀錄、評量資料、輔導紀錄及未來進路建議等。
3. 安置類型選擇
- 幼兒園特幼班:適合中度或重度特殊教育需求幼兒,經評估後需就讀特殊教育者。
- 幼兒園普通班:適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且適合融合教育環境者。
- 發展中心時制班或日托班:針對發展遲緩或中重度身心障礙幼兒。
4. 轉銜流程步驟
- 醫療鑑定 → 教育評估 → 申請安置 → 轉銜會議 → 安置決定 → 報到入學。
- 轉銜過程中,家長與幼兒需做心理、生理調整,並配合相關行動。
5. 特殊情況處理
- 已入園幼兒若疑似有特殊教育需求,可申請特教服務。
- 若安置後不適合,可申請校內轉班型或縣內外轉學重新安置。
- 幼兒園階段應屆畢業生若有暫緩入學需求,須於跨階段轉銜鑑定安置階段審議。
總結:特殊需求幼兒園轉銜與安置是一個多階段、跨部門協作的過程,從鑑定申請、轉銜會議、安置決定到後續支持,均需依照法規及個案需求進行,確保幼兒獲得適切的教育環境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