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與幼兒園的銜接與過渡安排主要依據台灣現行法規及政策,重點如下:

  • 托嬰中心收托年齡限制:依法托嬰中心只能收托至兒童滿2歲,為了給家長更多過渡彈性,政府允許滿2歲幼兒可續托至3歲,但原則上滿2歲兒童應依規定進入幼兒園,因幼兒園的環境、師資及設備更適合該年齡層兒童的身心發展。

  • 過渡期補助措施:考量部分2歲幼兒可能無法順利轉銜幼兒園,政府自109年1月1日起開始發放滿2歲幼兒續留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的托育費用補助,協助家長減輕負擔。

  • 幼兒園招生彈性:教育部於108年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規定幼兒園若有缺額,可招收當月滿2歲的幼兒,增加2歲幼兒入園的機會,符合家長托育需求。

  • 家長與托育人員的角色:從托嬰中心轉銜到幼兒園的過程中,家長需做好心理調適,協助孩子適應新環境;托育人員與幼兒園教師也應積極協助孩子與家長完成過渡,確保銜接順利。

  • 托育選擇與補助:家長在孩子接近2歲時,需考慮是否讓孩子續留托嬰中心或轉入幼兒園2歲專班(幼幼班),並可依照不同托育類型申請政府補助,減輕經濟負擔。

綜合來看,台灣的托嬰中心與幼兒園銜接安排強調「適齡適性」原則,並透過法規調整、補助政策及家長教育,促進孩子從托嬰中心平順過渡到幼兒園階段,保障幼兒身心發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