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評估是否需要住院安胎,主要是根據孕婦的子宮收縮頻率與強度、是否有陰道出血或分泌物異常、羊水狀況,以及孕婦的身體症狀和胎兒狀況來判斷。
具體評估標準包括:
- 子宮收縮頻率:若每10分鐘內有一次以上子宮收縮,且持續10秒以上,且持續1小時以上,醫師會考慮住院安胎。
- 症狀表現:下背痛、腹部痙攣、骨盆壓迫感(感覺胎兒往下推)、陰道分泌物增加或改變、陰道出血等症狀,若持續且無改善,也需就醫評估是否住院。
- 胎兒及母體檢查:醫師會進行抽血、尿液檢查、內診、超音波檢查、胎兒心跳監測及陰道細菌培養等,評估胎兒成熟度、感染風險及子宮頸狀況。
- 孕婦病史與合併症:如妊娠毒血症、高血壓、多胞胎、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早期破水、羊水異常、子宮畸形、妊娠中出血、腹部手術史、情緒或身體創傷、胎兒染色體異常等,這些情況也會增加住院安胎的可能性。
醫師會綜合以上因素,判斷孕婦是否需要住院接受安胎治療,並根據子宮收縮強度調整安胎藥物劑量,如使用使子宮平滑肌鬆弛的藥物(例如 Ritodrin)。
總結來說,住院安胎的決定是基於孕婦有無持續且明顯的早產徵兆、胎兒及母體狀況是否穩定,以及是否存在高風險妊娠因素,醫師會透過臨床症狀和多項檢查結果做出個別化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