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性剖腹產是指因醫療必要性或緊急狀況,經醫師判斷必須採用剖腹產方式分娩,而非孕婦自願選擇的剖腹產。保險理賠通常只針對非自願性剖腹產的醫療費用給予理賠,且必須符合「必要性醫療」的條件。

非自願性剖腹產的定義與理賠條件

1. 非自願性剖腹產的定義

  • 指因產程異常或胎兒、母體健康風險,醫師判斷必須進行剖腹產,非孕婦主動選擇。
  • 需符合醫療必要性,避免母嬰生命危險。

2. 理賠條件(必要性醫療)
依據金管會示範條款及保險公司規定,非自願剖腹產理賠需符合以下情況之一,且醫療行為被認定為必要:

  • 產程遲滯:
    • 已充分引產,但第一產程潛伏期過長(初產婦超過20小時,經產婦超過14小時)
    • 第一產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2小時無擴張
    • 第二產程超過2小時胎頭無下降
  • 胎兒窘迫(胎兒缺氧)
  • 胎頭骨盆不對稱
  • 胎位不正
  • 多胞胎
  • 子宮頸未全開且有臍帶脫落
  • 兩次以上死產
  • 分娩相關疾病,如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母體心肺疾病、子癲前症及子癇症、早期破水超過24小時合併感染等

這些情況均屬於非自願剖腹產的必要醫療範疇,符合條件即可申請保險理賠。

總結

  • 非自願性剖腹產是指因醫療必要性而非孕婦自願選擇的剖腹產。
  • 理賠必須符合「必要性醫療」標準,且符合特定產程異常或母胎風險情況。
  • 常見理賠適應症包括產程遲滯、胎兒窘迫、胎位不正、多胞胎、胎頭骨盆不對稱等。
  • 若符合上述條件,保險公司應理賠相關醫療費用。

孕婦若遇到緊急或醫療必要狀況,應及時就醫並保留相關醫療證明,以利後續保險理賠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