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教召規定,家中有2名未滿7歲小孩者,符合免召集教召的條件,具體規定如下:

  • 養育未滿2歲子女,或養育2名以上未滿7歲子女者,免於教召召集。
  • 養育3名以上子女,且其中1名以上未滿7歲者,也屬免召集範圍。
  • 子女未滿4歲,且須本人哺(集)乳者,亦可免於教召。
  • 申請免召集時,需檢附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或其他足資證明親屬關係的文件。
  • 若召集期間內須照顧患重大傷病的直系血親、配偶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也可申請免召集,需附醫院診斷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文件。

以上規定是為了保障有幼兒或需照顧家庭成員的後備軍人,避免因教召影響家庭照顧責任。

簡單整理如下:

條件 免召集教召資格說明
養育2名以上未滿7歲子女 免召集
養育3名以上子女且1名以上未滿7歲 免召集
子女未滿4歲且須本人哺乳 免召集
召集期間內須照顧重大傷病親屬 免召集,需附醫療證明

申請時請準備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文件,以利審核通過。

此為2025年最新教召免召集規定摘要,建議依照官方公告及相關單位指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