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未婚生子的新生兒健保依附,主要依母親的被保險人身分辦理,若母親為眷屬,則需洽投保單位處理。

辦理方式與注意事項

  • 出生登記時同步申請: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後,戶政事務所會詢問是否通報健保署辦理「依附投保」及健保卡申請。非婚生子女先登記從母姓,新生兒須依附母親投保(若母親為被保險人)。
  • 母親身分區分:
    母親投保身分 新生兒依附方式
    被保險人 直接依附母親投保,出生登記時可選「依母加保」,並申請首發健保卡。
    眷屬 無法直接通報,需依現行機制洽新生兒依附之投保單位、健保署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辦理。
  • 就醫依附:新生兒出生60日內可使用母親健保IC卡(需有胎胞註記)就醫,掛號選「903 新生兒就醫」,身份證欄留空白,填母親ID及同胎次序。
  • 證明文件:完成登記及通報後,戶政給予證明單,申請日起14日內持證明單+戶口名簿影本(可電子版)就醫。

所需文件(出生登記時)

  • 出生證明書正本(註明從母姓,母親簽名或蓋章)。
  • 母親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
  • 子女從姓約定書(若出生證明書未註明)。

建議盡速於60日內完成登記及投保,避免延誤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