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出生的新生兒(具中華民國國籍)回台辦理初設戶籍後,需滿6個月才能依附父母加保全民健保,但出生60日內可使用父母健保IC卡就醫。
詳細規定
- 加保時點:持護照入境台灣後,向戶政單位完成初設戶籍登記,自設籍滿6個月起加保。若最近2年內有健保紀錄,則自設籍日起加保;無紀錄則滿6個月。
- 就醫緩衝措施:
- 出生60日內:可用父母健保IC卡就醫。
- 完成出生登記及健保依附通報後,14日內可用戶政證明單+戶口名簿影本就醫(戶口名簿可電子出示)。
- 例外不需等6個月:
- 在台灣出生的新生兒(國籍或外籍但領居留證):自出生日起加保。
- 有一定雇主受僱者:自受僱日起加保。
注意事項
- 戶籍持續存在(不論國內外居住),加保後維持資格,但戶籍遷出國外2年後回台,需依前述規則重新加保。
- 部分舊資料提及4個月,但官方最新為6個月,請以健保署資訊為準。
- 建議攜相關文件至戶政事務所或健保署查詢最新身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