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停課規範

全國性與地方性標準

  • 腸病毒停課標準:當托嬰中心同一班級一週內有兩名(含)以上幼童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如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等),該班應停托七天。若全國或該行政區有腸病毒A71型流行,或檢出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不含D68型),則同樣適用此標準。
  • 腸病毒D68型:若發生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且檢出D68型,該個案就托之班級也應停托七天。
  • 地方差異:部分縣市(如嘉義市)會根據疾管署公告調整停課標準,兼顧防疫與家長照顧負擔。新北市則依醫師診斷日或發病日起算七天,並依高風險區公告調整適用範圍。

其他健康狀況停托

  • 定型化契約新制:衛福部預告修正「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未來若兒童健康不佳,托嬰中心有權要求家長接回照顧,此舉雖基於防疫,但也可能增加家長請假需求。
  • 家長同意機制:部分縣市(如臺南市)規定,若半數以上家長同意,收托單位可實施停托措施。

家長請假規範與實務

現行請假制度

  • 特休假:多數家長年特休假僅約8天,遠低於腸病毒停課平均天數(台北市家長2024年平均請假19天,高雄市22–25天)。
  • 家庭照顧假:每年有7天,但不支薪,且可能影響考績或晉升。
  • 育嬰留職停薪:現行法規允許每名子女滿3歲前可申請最長2年育嬰留停,但每次至少6個月,彈性不足,難以應付短期停課需求。

實務挑戰

  • 請假天數不足:年輕家長特休假有限,面對頻繁停課,往往需動用家庭照顧假或無薪假,甚至被迫放棄公托。
  • 照顧人力短缺:雙薪家庭若無後援,照顧壓力大,部分家長因無法請假,可能選擇將輕症兒童送托,增加群聚感染風險。
  • 政策配套不足:雖有民間團體呼籲推動「以日為單位」的彈性育嬰假,但目前仍在規劃階段,尚未落實。
  • 停課新制影響:即使停課天數因規範放寬而減少,但若定型化契約新制上路,托嬰中心可因兒童健康不佳要求接回,家長請假需求仍可能居高不下。

規範與實務比較表

項目 規範內容 實務挑戰
腸病毒停課 一週內同班2名以上感染即停托7天,依疫情調整範圍 家長請假天數不足,照顧壓力大
其他健康停托 定型化契約新制允許托嬰中心要求接回健康不佳兒童 可能增加家長短期請假需求
家長請假制度 特休假、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 特休假不足,家庭照顧假不支薪,育嬰留停彈性低
政策配套 民間呼籲彈性育嬰假,勞動部規劃中 尚未落實,家長仍面臨請假困境

小結

托嬰中心停課規範以防疫為優先,但頻繁且彈性不足的停課措施,導致家長請假天數遠超過現行休假制度所能負荷,形成「請假地獄」。即便部分縣市已放寬停課標準,或未來可能調整定型化契約,若無配套的彈性請假制度,雙薪家庭仍將面臨嚴峻的照顧與職場平衡挑戰。民間與政府雖已意識到此問題,但具體解決方案尚待進一步推動與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