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教具與玩具的數量應符合嬰幼兒年齡及發展需求,且必須確保安全性,避免造成哽塞、跌倒或其他危害。安全評估重點包括教玩具材質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如CNS、ST、CE等),一歲半以下嬰幼兒玩具的尺寸不得小於直徑3.5公分或長度6公分,以防誤食哽塞;教玩具及圖畫書需保持良好無破損狀態,且擺放位置應避免阻礙動線,防止碰撞跌倒。

此外,托嬰中心應定期檢查教玩具的安全性,包括避免使用含有危險化學物質(如重金屬、塑化劑)、可燃性材料及有突出尖銳邊緣的玩具。玩具設計應避免繩帶過長(未滿18個月兒童繩索長度應小於22公分),並避免不必要的突出物,以降低勒頸或刺傷風險。

在數量方面,托嬰中心需依嬰幼兒人數及活動空間合理配置教玩具,確保每位嬰幼兒均有適當的玩具可用,且教玩具應多樣化以促進感官及認知發展,但不宜過多以免造成環境雜亂及安全隱憂。

總結托嬰中心教具與玩具安全評估重點:

  • 符合安全標準認證(CNS、ST、CE等)
  • 尺寸適合嬰幼兒年齡,避免小零件哽塞
  • 教玩具無破損、無危險尖銳邊緣
  • 避免使用有害化學物質及可燃材料
  • 繩索長度及突出物設計安全
  • 教玩具擺放合理,動線流暢無阻礙
  • 數量與多樣性適當,促進發展且不雜亂

這些指標有助於保障嬰幼兒在托嬰中心的安全與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