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式臨時托育服務與托育機構臨托服務的主要差異在於服務提供的場域、服務方式及管理規範。

  1. 居家式臨時托育服務

    • 由經登記的居家托育人員(俗稱保母)在其登記的居家環境中,或至兒童家中提供托育服務。
    • 服務類型分為「在宅托育服務」(在托育人員家中)與「到宅托育服務」(托育人員到兒童住所)。
    • 服務內容包括兒童的生活照顧、營養、衛生保健、遊戲及社會發展等,並提供育兒諮詢及兒童發展篩檢協助。
    • 托育人員需具備專業資格,如保母技術士證或相關幼兒保育背景,並依法登記管理。
    • 服務時間通常為平日白天,例假日休息。
    • 居家式托育服務較具彈性,適合小規模、個別化照顧。
  2. 托育機構臨托服務

    • 由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設立的定點臨托場所提供,或以外展方式至指定地點提供臨時托育。
    • 臨托服務通常為短期、臨時性質,支援家長因工作或其他因素的臨時托育需求。
    • 托育人員與兒童比例通常有明確規定(如1:4),且服務時間、預約方式較為制度化。
    • 臨托服務可在居家托育中心、社區定點或活動現場進行,並由政府或相關單位協助媒合。
    • 臨托服務強調臨時性與公共性,適合多兒童同時托育的需求。
項目 居家式臨時托育服務 托育機構臨托服務
服務場域 托育人員家中或兒童家中 托育中心定點、社區場地或活動現場
服務提供者 登記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服務對象規模 小規模,個別兒童 多兒童,群體托育
服務時間 平日白天,彈性較大 臨時、短期,依活動或需求安排
管理規範 依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管理辦法 依托育機構相關規範及政府計畫管理
預約與媒合方式 由家長直接委託或透過媒合中心 需提前預約,透過居家托育中心媒合

所以,居家式臨時托育服務強調個別化、彈性及家庭式環境的托育,而托育機構臨托服務則偏向制度化、群體性及公共性臨時托育需求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