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帶寶寶就醫評估走路發展狀況的時間點主要有以下幾個:
-
超過1歲3個月(15個月)仍未開始放手走路,或走路發展明顯落後,建議開始注意並考慮就醫評估,因為一般正常寶寶多在9個月至15個月間開始學走路,超過3個月的延遲可能代表發展遲緩。
-
1歲半(18個月)仍不會走路或走路不穩、姿勢異常(如踮腳走、跛腳、走路歪斜)時,應立即就醫,尋求小兒骨科或復健科專業評估,避免錯過黃金治療期。
-
若寶寶在成長過程中整體發展穩定,1歲前稍晚開始走路可先觀察,不必過度擔心,但若有明顯異常或不平衡現象,仍應儘早就醫。
評估時醫師會觀察寶寶從翻身、抓握、坐起、站立到嘗試走路的整體動作發展,確認肌肉、神經及骨骼是否正常發育。
重要提醒
-
寶寶學走路時間有個體差異,9個月至15個月內開始走路皆屬正常範圍。
-
走路發展異常的警訊包括:走路不平衡、姿勢晃動、明顯歪斜、跛腳、踮腳走等。
-
早期介入復健治療(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有助於改善發展遲緩,避免影響認知及心理發展。
所以,若寶寶超過15個月仍未放手走路,或18個月仍不會走或走路異常,建議儘速帶寶寶至復健科或小兒骨科就醫評估,以確保發展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