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托育補助的申請資格主要是針對未滿3歲(部分縣市為未滿2歲)幼兒,且必須送托於政府簽約的公共或準公共托育機構(如托嬰中心、公共托育家園或準公共保母),每週托育時數需達30小時以上,且幼兒不得同時領取育兒津貼或其他幼兒園補助。特殊狀況如身心障礙、發展遲緩或罕見疾病幼兒可例外申請一對一收托。

補助金額依家庭所得及托育機構類型有所不同,以下為主要補助標準:

  • 一般家庭(所得稅率未達20%)送托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或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每名幼兒每月約補助5,500元至7,000元不等,部分縣市依第幾胎補助金額會有所調整(例如第1胎7,000元,第2胎8,000元,第3胎9,000元)。

  • 中低收入戶家庭補助較高,每名幼兒每月約7,500元,且多數縣市對第2胎、第3胎子女會加發額外補助(如每月加發1,000元或2,000元)。

申請時需準備托育補助申請表、申請人及幼兒身份證明、托育契約書、銀行帳戶資料,若為中低收入戶或多子女家庭,需附相關證明文件。

補助金額通常以月為單位計算,超過半個月不足一個月者按一個月計算,半個月以下則按半個月計算,且補助金額以實際支付托育費用為準,不得超過實際費用。

所以,政府托育補助旨在減輕家庭托育負擔,申請資格嚴格要求幼兒年齡、托育時數及托育機構資格,補助金額依家庭經濟狀況及子女順位有所差異。詳細申請流程及文件可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社會局或婦幼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