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送托嬰中心的年齡限制及家長心理掙扎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說明:

1. 嬰幼兒送托嬰中心的年齡規定

  • 托嬰中心依法只能收托至兒童滿2歲止,但為了給家長過渡的彈性,部分托嬰中心可續托至3歲,這段期間作為從托嬰中心銜接到幼兒園的過渡階段。
  • 滿2歲的兒童應依規定進入幼兒園,因幼兒園的環境、師資及設備更符合該年齡層兒童的身心發展需求,有助於孩子適齡適性的成長。
  • 政府考量到2歲幼兒可能無法順利轉銜,提供滿2歲幼兒續留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的托育費用補助,減輕家長負擔。
  • 另外,托兒所的規定中,托嬰部收托年齡為滿1月至未滿2歲,托兒部則為滿2歲至未滿6歲。

2. 家長的心理掙扎與考量

  • 家長選擇托嬰中心的主要因素包括:家庭經濟壓力、家中無法提供托育支援、母親個人因素及尋求專業托育等。
  • 家長在選擇托育機構時,會考慮環境的乾淨整潔、師資經驗與素質、嬰幼兒課程、同儕互動、托育費用合理性、工作地點與送托時間的配合,以及安全機制與機構合法性。
  • 心理掙扎方面,家長常面臨「送托」與「親自照顧」的矛盾,尤其是對托嬰中心的信任感與保母的信任感存在差異,部分家長對保母抱持不信任,較認同托嬰中心的專業性。
  • 教養信念上,家長多採取剛柔並濟的方式,母親通常是主要教養者,夫妻間會以不同角色互補協作,並在育兒與家務上相互支援。

總結

嬰幼兒送托嬰中心的年齡主要限制在2歲以下,3歲以上則需進入幼兒園,政府也提供過渡期補助以協助家長銜接。家長在送托過程中,除了考量托育環境與專業性外,心理上也會經歷信任與分離的掙扎,這是普遍存在的育兒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