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避孕藥與常規避孕方法的主要差異在於使用時機、劑量、作用機制及適用性:
項目 | 事後避孕藥 | 常規避孕方法(如事前避孕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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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時機 | 性行為後72小時內緊急使用 | 持續、週期性服用或使用(如每日口服避孕藥、避孕器等) |
劑量 | 高劑量黃體素(有時合併雌激素),一次性服用 | 低劑量雌激素與黃體素,穩定且持續服用 |
作用機制 | 干擾體內賀爾蒙波動,抑制或延遲排卵,降低受孕機率 | 抑制排卵、改變子宮內膜及子宮頸黏液,持續防止受孕 |
避孕效果 | 服用越早效果越好,24小時內約95%,72小時內效果下降 | 適當服用下避孕效果高且穩定 |
適用性 | 僅供緊急避孕,不適合長期或常規使用 | 適合長期、規律避孕,部分藥物亦可調經 |
副作用與風險 | 劑量高,可能影響生理機制,副作用較明顯 | 劑量低,副作用較輕微,安全性較高 |
其他 | 不建議作為常規避孕方法,避免頻繁使用 | 可作為日常避孕手段,部分藥物有其他醫療用途 |
簡言之,事後避孕藥是高劑量賀爾蒙的緊急避孕手段,僅在無防護性行為後短時間內使用,不能取代常規避孕方法。而常規避孕方法如事前口服避孕藥則是低劑量、持續使用,安全且效果穩定,適合長期避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