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灣各地公立幼兒園招生規定,幼兒園備取名額遞補的可能性與時間限制主要有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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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原理與順序:當原錄取幼兒因故放棄就讀或未於規定時間報到,幼兒園會依備取名冊的順序通知備取生遞補。備取順序通常以年齡優先(5歲優先,再依序為4歲、3歲),並依抽籤結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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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通知與報到次數限制:幼兒園通常會通知備取生最多3次,若經通知3次仍未完成報到,視為放棄備取遞補資格,並會作成書面紀錄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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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名冊有效期限:以臺北市為例,備取名冊有效期限至9月30日止,之後的缺額登記及遞補程序由各園公告辦理,若備取名冊提前用罄,幼兒園得隨即公告並辦理登記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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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時間限制:備取遞補通常在招生階段結束後持續進行,並依各地公告的時間辦理。例如新北市備取遞補登記時間會有明確起迄日,且遞補作業會持續至額滿為止或至留園直升前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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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規定:錄取幼兒若未於規定時間內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幼兒園會依序通知備取幼兒於規定時間內遞補報到,遞補至額滿為止。
綜合以上,幼兒園備取名額的遞補存在一定的可能性,但有明確的時間限制和報到次數限制,家長應密切注意幼兒園公告的遞補時間與程序,並在接獲通知後及時完成報到手續,以免失去遞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