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北市及臺北市公立幼兒園招生相關規定,公幼抽籤缺額與放棄錄取的處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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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額登記與備取遞補作業時間與方式
- 已額滿幼兒園的備取遞補作業,通常會在招生報到完成後,於指定期間內開放備取登記,並於指定時間進行抽籤。例如新北市112學年度備取登記時間為6月12日上午9時起至6月16日下午4時止,抽籤於6月16日下午5時開始。
- 尚有缺額的幼兒園則會持續開放缺額登記,依登記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登記期間可延續至留園直升前一天。
- 備取名冊有效期限通常至下一學年度留園直升登記前一天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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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錄取的處理
- 幼兒若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視為放棄錄取,幼兒園需通知家長3次並作成書面紀錄存查,其中至少一次須以紙本方式通知。
- 放棄錄取者,幼兒園應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並依備取順序辦理錄取遞補。
- 若幼兒同時錄取多所幼兒園,僅能選擇一所報到,其他錄取視為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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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生的權利與限制
- 備取生可於備取期間內線上登記其他尚有缺額的幼兒園,無限制登記園數,但完成其他園遞補報到後,原備取資格即失效。
- 備取生遞補通知有明確的時間區間,非指定期間不予辦理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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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應注意事項
幼兒園不得因招生未額滿而開放非設籍區域或其他年齡層幼兒就讀,仍須遵守設籍及年齡規定。
綜合以上,公幼抽籤缺額與放棄錄取的處理流程強調明確的時間規範、書面通知義務、備取生遞補程序及資格限制,確保招生公平與秩序。幼兒園在遇到放棄錄取或缺額時,需依規定完成通知及備取遞補作業,並保存相關紀錄以備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