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北市及新北市相關幼兒園招生規定,公立幼兒園(公幼)與非營利幼兒園的抽籤登記是可以同時進行的,但有以下重要限制與規定:
- 每位幼兒限登記1間公立幼兒園,且非經切結放棄不得登記第2間公幼,違反者將取消所有錄取資格。
- 登記公立幼兒園的幼兒亦可同時登記非營利幼兒園,但若兩者均錄取,家長只能選擇其中1間幼兒園報到。
- 已在公幼或非營利幼兒園就讀的幼兒,若欲登記其他公幼或非營利幼兒園,必須先向原幼兒園簽具放棄直升的切結書,才能參加其他幼兒園的招生登記。
- 非營利幼兒園的報名也僅能登記1間,且申請不會影響公幼的申請。
簡言之,公幼與非營利幼兒園的抽籤登記可同時進行,但錄取後只能擇一報到,且每類型幼兒園限登記一間。
這樣的規定有助於保障招生公平,避免重複佔位,也讓家長有更多選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