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對孕婦搭機的規定與限制主要圍繞孕期週數、安全考量及醫療證明文件的要求,以下為整理的重點:
1. 孕期週數限制
- 一般不接受搭機的情況:
- 單胞胎孕婦懷孕36週以上(距離預產期4週以內)
- 多胞胎孕婦懷孕32週以上(距離預產期8週以內)
- 產後7至14天內(依航空公司規定不同)
- 有先兆流產或其他高風險妊娠狀況
2. 需醫療證明及申請流程
- 孕婦在懷孕28至35週(單胞胎)或28至31週(多胞胎)之間搭機,通常需要:
- 由主治醫師於搭機前10天內開立的適航證明或診斷書,證明孕婦健康狀況適合飛行。
- 提前48小時至2個工作日前向航空公司申請並提交醫療文件,經航空公司醫務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搭機。
3. 具體航空公司規定範例
航空公司 | 不接受搭機條件 | 需醫療證明及申請要求 |
---|---|---|
長榮航空 | 單胞胎36週以上,多胞胎32週以上,產後7天內 | 預產期12週內需醫生證明(出發日10天內開立),起飛48小時前申請 |
中華航空 | 單胞胎36週以上,多胞胎32週以上,產後14天內 | 懷孕30週以上需醫生證明(出發日10天內開立),起飛前2工作日申請 |
星宇航空 | 單胞胎36週以上,多胞胎32週以上,產後7天內 | 懷孕28週以上需醫生證明,起飛48小時前申請 |
中國國際航空 | 懷孕36週以上、預產期4週內、多胎或有併發症孕婦、產後7天內 | 乘機前30天內醫生簽發孕檢報告或診斷證明,需人工櫃檯辦理登機 |
4. 其他注意事項
- 孕婦搭機時應將安全帶繫於大腿根部位置,避免壓迫腹部。
- 建議孕婦出行前諮詢婦產科醫生,確認是否適合搭機。
- 若孕婦在飛行中出現不適,航空公司有權拒絕繼續承運。
總結來說,孕婦搭機的安全考量使得多數航空公司對孕期36週以上的孕婦及產後短期內的婦女限制搭機,且多數要求醫療證明及提前申請,具體規定依航空公司而異,旅客應事先確認並準備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