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北市私立好來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開的資料,臺北市私立好來幼兒園於2025年7月15日依據北市教前字第1143080733號裁罰文書,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3項規定,被查獲在教保服務機構內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該行為違反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的相關法令規定,因此裁處罰鍰新台幣6,000元,負責人為林秀香。根據法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規範幼兒園應按規定配置具備資格的教保服務人員,確保園內幼兒獲得適當的教育與照顧,若未依規定辦理,主管機關可依同法第58條規定予以裁罰。此次裁罰記錄明確指出,該園於受查時並未達到相關人力配置標準,主管機關依法進行處分並開罰。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此類公開資訊,瞭解該園在教保服務人員配置方面曾有違規紀錄,以便更清楚了解其遵守相關法令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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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北市私立好來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北市教前字第1143080733號
- 日期
- 2025-07-15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林秀香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3項
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4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