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召(教育召集)免召條件與規定主要依據《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後備軍人若符合特定情況,可申請免除本次教召。以下為詳細解析:
一、免召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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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不堪行動者
包含重大疾病、受傷無法行動,或患有法定傳染病且治療未滿6個月或未痊癒者。
需附醫院診斷證明、重大傷病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文件。 -
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需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證明必須本人處理家庭重大事務。 -
在學學生
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不含大專夜間部),需提供學籍或在學證明書、學生證影本並加蓋學校章。 -
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間者
包括立法委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需附開會通知單。 -
因事赴國外者
公告召集日前已出國且無法返國者,需附切結書、護照影本、出入境資料等證明。
出國日若在召集期間且為公告召集日後排定出國者,不得申請免召。 -
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需提出相關證明。 -
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執行中者
依法不予召集。 -
其他因不可抗力無法應召者
需提出證明文件,經審查核定。 -
特殊家庭狀況
如無直系血親尊親屬及配偶,但有未成年子女或弟妹須本人獨自養育;養育未滿二歲子女或二名以上未滿七歲子女;養育三名以上子女且其中一名未滿七歲者,也可申請免召。
二、申請程序與注意事項
- 申請時間:應於召訓前3日向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請。
- 申請文件:依免召理由不同,需附上相應證明文件,如醫療證明、學籍證明、開會通知、出入境資料等。
- 審查結果:主管機關將以公文回復申請結果。
- 報到須知:若未申請免召或申請未通過,應依召集令規定準時報到,並攜帶召集令、退伍令、身分證、健保卡及私章等。
- 服裝規定:報到時需穿著整齊,禁止穿短褲、拖鞋等。
三、相關法規依據
- 兵役法第四十三條:明訂免召條件及申請程序。
- 後備指揮部規定:具體說明申請免召的證明文件及程序。
以上為教召免召的主要條件與規定解析,申請者應依自身情況準備相關證明文件,並於規定期限內向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請,以確保權益。若有特殊狀況,建議直接向戶籍地後備指揮部諮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