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與教育局在處理學生違規行為時,通常會採取記大過與心理輔導等措施,並結合行政支援與家長參與,形成多元且配套的管教與輔導體系。

記大過的處理措施

  • 學生違規情節嚴重時,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議決後,校方會給予記大過等懲處,作為正式的紀律處分之一。
  • 懲處等級通常包括警告、小過、大過,並依校內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執行。
  • 若學生違規行為涉及觸犯刑罰法律,學校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送請少年輔導單位處理。

心理輔導與輔導措施

  • 學校會提供適當的心理諮商與輔導,協助學生調適情緒與行為。
  • 輔導措施包括班級輔導、個別輔導、訂定輔導計畫,並明列輔導內容、分工及期程。
  • 對於違規情節較重的學生,學校會規劃高關懷課程,如表演藝術、烘焙烹飪、社區服務等,並由專責教師擔任導師,透過彈性分組教學方式進行輔導。
  • 輔導過程中,學校會與家長保持聯繫,並請家長協助管教。

其他配套措施

  • 教師在管教學生時,會採取口頭糾正、調整座位、要求道歉或自省、增加作業、限制參加課外活動等多元方式。
  • 管教過程中,若學生身體不適或有生理需求,應調整或停止管教。
  • 學校行政部門可協助教師處理學生不服管教或妨害活動的情況。
  • 為避免學生間報復及再犯,學校會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如調整班級、個別教學或暫時安置於其他班級。

綜合來看,校方與教育局在處理學生違規時,會結合記大過的懲戒措施與心理輔導,並透過行政支援、家長參與及多元輔導課程,達到管教與輔導並重的目標,促進學生行為改善與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