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的最新規定,嬰兒奶粉攜帶上飛機的數量限制與申報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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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數量限制:嬰兒奶粉及其他嬰兒食品(包括副食品、尿布等)攜帶上機時,總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超過則需托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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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體與粉狀物規定:雖然一般液體容器限制為單瓶不超過100毫升,但嬰兒奶粉和液態奶水等嬰兒食品可例外,允許攜帶超過100毫升的量,但必須在安檢時主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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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建議:為避免被誤認為違禁品,建議嬰兒奶粉保留原包裝,盡量不要分裝成夾鏈袋或其他容器,因為粉狀物若分裝容易引起安檢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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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流程:在過安檢時,應主動告知安檢人員攜帶嬰兒奶粉及嬰兒食品,並依規定申報。若攜帶醫療用液體或藥物,也需出示相關醫療證明並申報。
綜合以上,攜帶嬰兒奶粉上飛機時,重點是重量不超過5公斤、保留原包裝、並在安檢時主動申報,以確保順利通過安檢並避免被誤會或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