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幼放學時間與家長接送便利性問題主要涉及幼兒園的固定放學時間與延長照顧服務的安排,以及家長因工作或其他因素無法準時接送孩子所面臨的困難。

公幼放學時間規定

根據《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四條規定,公立幼兒園的教保活動課程實施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因此幼兒園的放學時間原則上是下午4點。若幼兒是搭乘娃娃車回家,通常會在下午3點半開始準備,4點發車送回;若由家長接送,家長多會在4點前後10分鐘內到園接回。

家長接送便利性問題

許多家長因工作時間與幼兒園放學時間不符,無法準時接送孩子,這是造成接送便利性問題的主因。尤其是低社經單親家庭,公立幼兒園雖然收費較低且品質較穩定,但因無娃娃車服務且收托時間未必配合家長工作,仍難以滿足這些家庭的需求。因此,部分幼兒只能由祖父母照顧或送至私立幼兒園,私立幼兒園雖然收費高且品質參差不齊,但因接送便利性較佳,成為部分家長的選擇。

延長照顧服務的推動與成效

為解決家長接送不便的問題,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推動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將放學時間由下午4點延長至晚上6點甚至6點半。這項服務原本稱為「課後留園服務」,現改稱「延長照顧服務」,目的是照顧無法準時接送孩子的家長。

各縣市推動情況不一,例如:

  • 台南市、高雄市自2023年7月起全面開辦課後托育至晚上6點。
  • 基隆市延長照顧服務開課率達100%。
  • 新北市開課率約87.5%,並依家長需求彈性調整延長照顧時間。
  • 台中市降低開班門檻,寒暑假也不中斷服務。

這些措施大幅提升了家長接送的便利性,尤其對於工作時間較長的家長提供了實質幫助。


綜合以上,公幼放學時間原則為下午4點,但因家長接送時間與工作時間不符,延長照顧服務成為解決接送便利性問題的重要措施。各縣市積極推動延長照顧服務,延長放學時間至晚上6點左右,並視家長需求彈性調整,提升了家長的接送便利性與幼兒照顧品質。然而,低收入及單親家庭仍面臨經濟與接送時間配合的雙重挑戰,政府仍需持續優化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