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新制概述
「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 原訂2026年7月1日施行,要求人用藥品需由藥商登錄為「動物保護用藥」,才能直接供應獸醫院,否則飼主須持「購藥證明」向藥局購買,以確保藥品流向合法、安全並避免抗藥性風險。
主要爭議點
- 藥品登錄進度嚴重落後:農業部防檢署公告701項可供動物使用的人用藥品,但約8成藥商尚未登錄,導致獸醫反映「訂不到藥」,尤其急救針劑等關鍵藥品。
- 影響寵物急救時效:獸醫界擔心緊急情況(如車禍、休克)下,需飼主先跑藥局購藥,將延誤黃金治療時間;野生動物救傷更不適用「個別飼主」模式。
- 制度配套不足:新制給予2年緩衝期,但防檢署配套遲緩,暴露行政失能;專家質疑法律基礎應回歸藥事法,而非動物保護法附條款。
抵制行動與各界反應
- 街頭抗議:動保團體、飼主、獸醫上街,高喊「拒絕惡法」,訴求暫緩施行、改採負面表列(僅列禁用品)、要求公民參與,並建立救命藥自動核准機制。
- 藥師公會聲明:強調非獸醫與藥師對立,而是盼完善制度解決用藥困境;非阻擋供應,而是強化管理。
- 政府回應:農業部表示若臨床窒礙難行,不會貿然上路,已密集研商調整,並召開會議徵詢意見;衛福部發6點聲明,支持新制、強化流向監控,確保人用藥不影響人醫需求,並避免超級細菌風險。
- 專家建議:建立完整管理機制,包括流向追蹤、不良反應通報、稽查及用藥資訊透明化。
農業部與衛福部正跨部合作調整,預計持續討論以回應各界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