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十二年國教新課綱中彈性學習課程的訂課彈性、取消政策與通知方式
台灣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108課綱)將彈性學習課程(國小國中階段的校訂課程)設計為高度彈性,由學校依學生需求、在地資源及教育願景自主規劃,不得用於部定課程(如國英數)的重複學習。
訂課彈性
- 學校自主規劃:每週節數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決定,地方政府支持學校依需求開設。國小每節40分鐘、國中45分鐘,可視學生學習進度調整。
- 課程類型多樣:包含跨領域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課程、社團活動、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及其他(如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補救教學)。國小彈性課程最多占領域學習總節數1/5(如中年級每週26節中最多5節用於主題教學)。
- 實施工具支援:部分學校使用系統如彈性課程學習系統,學生上網報名講座/活動,設定課程名稱、地點、人數、報名時間、年級限制,並導出個人行事曆。
- 高中階段:包含校訂必修、選修、團體活動及彈性學習時間,學校自訂實施規定以落實學生自主學習。
取消政策
搜尋結果未明確記載全國統一的取消政策。各校可依課程發展委員會規劃自訂,例如:
- 技術型高中前導校強調彈性學習時間為學生跨域自主機會,無特定取消規範,但須落實適性發展。
- 特教彈性課程計畫(如114學年度)區分獨立式/合併式排課,融入式免填寫計畫,但需上傳相關表件,暗示取消或調整需經學校程序。 建議直接查詢個別學校課程計畫或委員會規範,因政策由校方彈性掌握。
通知方式
- 學校系統通知:如彈性課程學習系統,學生上傳自主學習計劃書後經審核通過,即可團體預約教室;錄取名單公佈,老師用平板/APP點名或刷卡報到,學生獲個人行事曆通知上課時程。
- 委員會審議:課程節數安排及計畫納入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議程,通知方式依校內流程(如計畫詳案公佈)。 無全國統一通知標準,多依學校行事曆、系統或會議公告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