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交割是指投資人在股票成交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割義務的情況。在台灣股市採行的「T+2」制度下,投資人必須在成交日後第二個交易日上午10點前備妥足額資金或股票,若交割帳戶餘額不足導致扣款失敗,即構成違約交割。

違約交割的類型

違約交割可分為兩種情況:

  • 買方違約交割:買了股票後付款失敗
  • 賣方違約交割:賣了股票後沒有給股票

台灣股市最常見的是買方違約交割。

違約交割的原因

常見原因包括:

  • 帳戶餘額不足
  • 客戶資金調度不來,導致扣款失敗

違約交割也常發生在股價劇烈波動時,投資人反悔不願意交割。

違約交割的後果

違約交割會面臨民事和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證券商可向投資人收取違約金,最高可收成交金額的7%。

刑事責任:違約交割情節重大,足以影響市場秩序者,依證券交易法得處3年以上至10年以下的刑責。此外,違約交割也會影響投資人的信用紀錄。

補救方式

投資人可在隔天立刻賣出手中股票,並在下午2點前向證券公司申請「T+0」制度,證券公司審核通過後會在當天下午3點30分將賣出股票的款項匯至交割帳戶,以支付原交易的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