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原住民福利政策的歷史背景與現況,可從以下幾個面向說明:
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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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臺灣原住民族因社會經濟結構與文化差異,長期處於弱勢地位,政府於1980年代初開始推動針對都市原住民的生活輔導計畫,期望協助原住民適應都市生活,改善其生活條件。此計畫自1981年(民國81年)起至1986年為第一期,後續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接手規劃執行,並於1993年起更名為「都市原住民生活發展計畫」,2009年再更名為「都市原住民發展計畫」,顯示政策從生活輔導逐步轉向權利保障與多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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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代以後,政府依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及《原住民族基本法》,持續推動原住民族發展方案,強調原住民族的權利保障與文化、經濟、教育等多面向的發展。
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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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人口約28萬4千人,約占全體原住民人口的48.76%,都市原住民比例逐年增加,政策重點也從早期的生活輔導轉向促進就業、教育及文化保存等多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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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方面,政府推動多項就業輔導政策,包括提供就業資訊、職業訓練、建教合作、就業促進津貼及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等,這些措施有效降低原住民失業率,從2003年的9.64%降至2005年的4.07%,接近一般民眾失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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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儘管失業率下降,原住民的平均所得及經常性收入提升有限,仍有近半數原住民所得未達基本生活水準,顯示經濟改善仍有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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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也強調原住民族文化權利的保障與推廣,並結合國際原住民族權利標準,持續推動原住民族的社會參與與發展。
綜合來看,臺灣原住民福利政策從1980年代起,逐步由生活輔導轉向多元發展與權利保障,現階段重點在於就業輔導、經濟改善及文化保存,但經濟弱勢問題仍需持續關注與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