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條件與母嬰同室的適用性評估主要依據新生兒及產婦的健康狀況,由專業醫療人員進行評估決定是否適合實施24小時母嬰同室。以下為評估重點與適用條件:

  • 新生兒狀況評估:由兒科醫師或護理人員檢查新生兒是否健康穩定。若新生兒有嚴重吐奶、體溫不穩、呼吸困難需氧氣支持、或需呼吸器等情況,則不適合親子同室。

  • 產婦狀況評估:產科護理人員評估產婦身體狀況,若產婦因醫療原因(如失去意識、無法抱嬰兒)無法照護嬰兒,也不適合母嬰同室。

  • 醫療合理理由暫停同室:在母嬰健康有合理醫療需求時,母嬰同室可暫停,且分開時間可超過一小時。

  • 實施時機:新生兒經醫師檢查無異常,且產婦身體狀況允許,通常可在產後4小時內開始24小時親子同室。

  • 安全與感染控制:病房需備有洗手設備,接觸嬰兒前必須洗手;若母親有呼吸道感染,需戴口罩並勤洗手以避免嬰兒感染。

  • 專業團隊合作:評估與執行母嬰同室需由產科、兒科醫師及護理人員等專業團隊共同合作,確保母嬰安全與健康。

  • 母嬰同室的益處:促進親子關係、提升產婦照護嬰兒能力及增加母乳哺餵率,為衛福部推動母嬰親善醫院的重要策略。

綜合以上,醫療條件評估主要著重於母嬰雙方的健康穩定性,只有在雙方均無重大醫療問題且能安全照護的情況下,才適合實施母嬰同室。若有任何醫療異常,則應暫停同室並由專業人員持續監測與照護。